钢铁行业错峰生产什么意思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截图。
**10月13日讯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开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21-2022年采暖季钢铁行业错峰生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继续巩固钢铁去产能成果,切实做好2021年粗钢产量压减工作,推动钢铁行业污染减排和碳减排协调推进,促进高质量发展,持续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通知明确,实施对象为钢铁冶炼企业。实施期限为2021年11月15日至2022年3月15日。实施范围为河北的**、天津、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雄安新区,山西的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山东的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河南的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菏泽。承德、张家口、秦皇岛、临汾、日照、临沂、潍坊、泰安参照执行。
第一阶段的目标是: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2月31日,确保完成本地区粗钢减产目标任务。
第二阶段的目标是: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15日。目标是减少供暖季节增加的空气污染物排放。各地区钢铁企业错峰生产比例原则上不低于上年同期粗钢产量的30%。
通知要求,加强组织**。省级工业、信息化、生态环境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采暖季错峰生产,制定本省市错峰生产方案,指导各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指导钢铁企业未雨绸缪,科学组织,有序实施,确保安全生产。2021年10月20日前,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报送本省市2021-2022年供暖季钢铁行业错峰生产**。从2021年12月起,每月15日前将最后一个月的错峰生产进展情况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
做好分类实施。对重点长流程企业实行错峰生产,环保性能达到甲级的企业和已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废钢短流程炼钢企业自主采取减排措施,但需确保错峰生产期间粗钢产量同比不增加;B、B、C、D级企业根据不同的环境绩效水平和目标任务,实行差别化错峰生产比例。环境绩效水平越低,错峰生产的比例越高;2021年以来,**环保督察、钢铁产能“回头看”检查等发现违法行为的钢铁企业,产能利用率超过120%且未列入工信部钢铁行业标准公告,提高了错峰产量比例。企业环境绩效等级以2021年10月10日前考核为准。对每吨钢供热面积超过2平方米(以粗钢产能为基准)的钢铁企业,错峰期间最大生产负荷比按照实际供热面积需求(以往年供热面积为基准)与2倍粗钢产能的比值确定。恶劣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应急减排措施。
分解落实任务。城市错峰生产的实施方案应以特定高炉设备的停产为前提,不能以减负荷生产代替。落实到具体的企业、生产线、生产现场